港男涉台灣殺女友認洗黑錢罪 警誡下認殺人稱女友展示與他人性交片段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4/12 16:34

最後更新: 2019/04/12 22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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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在台灣謀殺女友後返回香港的陳同佳,警誡下曾認殺人。

涉在台灣謀殺女友後返回香港,而引發修訂《逃犯條例》爭議的青年陳同佳,早前被控4項洗黑錢罪,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首度提訊時,被告承認控罪,案情首度披露被告被捕後於警誡下承認,因死者在酒店內聲稱腹中骨肉是她與前男友所生,更向他展示與另一男子發生性行為的片段,被告一怒之下將死者的頭推向牆,並以雙手從後扼住死者頸部長達10分鐘,直至死者失去知覺後,被告將死者藏屍兩人於夜市購買的行李箱內,並棄屍公園草叢。案件押後至4月29日判刑。

涉案被告陳同佳(20歲)報稱任職學生,他今承認4項洗黑錢罪,案情指,被告與死者潘曉穎於2017年7月相識,兩人於1個月後成為情侶,同年12月,死者確認懷孕5星期。兩人其後計劃於去年2月前往台灣旅行,被告負責安排機票及住宿事宜。

去年2月8日早上,死者向母親表示與朋友同遊台灣,並將於同月17日回港,死者於同日早上便與被告離港前往台灣。死者母親於去年2月17日零晨曾收到死者短訊,指她當晚將會回港,但母親自此再沒有看到女兒,而根據紀錄,被告於當晚則由台灣獨自回港。

死者母親於去年3月5日就女兒失蹤一事報警,被告於3月13日被傳召與警方會面,被告於會面中自行披露殺害死者及將死者棄屍台北草地。警方隨即以謀殺罪名拘捕被告,被告於警誡下供稱,案發前他與死者前往台南及台中遊玩,他們打算在2月17日退房,而2月16日當晚,二人曾在夜市購買一個行李箱。

當晩回到酒店後,兩人於2月17日凌晨曾為執拾行李發生爭執,其後兩人一度發生性行為,直至凌晨二時,兩人再次發生爭執,被告聲稱爭執源於死者向他表示,她腹中骨肉是她與前男友所懷有,死者更向被告展示她與另1名不知名男子發生性行為的片段,被告一怒之下將死者的頭推向牆,又以雙手從後扼住死者頸部達10分鐘,直至對方死亡。被告其後將死者屍體摺起放入兩人剛從夜市購入的行李箱內,並將死者向財物分裝於4個膠袋內,除了死者的數碼相機、iPhone 6及提款卡則由被告保管。

被告續稱他其後睡覺至早上7時,起床後先將死者財物分別棄置於酒店附近的不同垃圾收集站,隨後帶同載有死者屍體的行李箱,乘搭捷運前往竹圍站尋找合適的棄屍地點。大約兩小時後,被告決定將死者棄屍於公園內的草叢,其後帶同行李箱及死者其餘財物乘飛機返港。被告又承認他事後曾以死者的提款卡提款2萬元台幣作置裝之用,惟後未有買到衣服,被告回港後,又以死者的提款卡提款找卡數。

控方今披露被告於深圳出生,他於理大完成副學士學位,至案發前在港並無刑事定罪紀錄。辯方今求情指,被告除了無案底和及早認罪外,並無其他求情陳詞。法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29日判刑。

被告被控的4項洗黑錢控罪指陳於去年2月17日至3月13日期間,非法處理死者潘曉穎的滙豐銀行提款卡、Casio相機、手機及2萬元台幣,被告另被控於去年2月19至21日,先後非法處理港幣共19,2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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